各系(院)、部门:
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切实提升我院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校水平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通知精神,根据学院领导要求,请各系(院)、部门广泛开展学习研讨活动,现提出以下落实意见:
一、学习范围
(一)基层干部坚持实事求是问题调查研究(枣办查字〔2021〕754号)学习范围为:副科级及以上干部。
(二)《关于严格执行<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>的实施办法》(枣法委发〔2021〕8号)学习范围为:副科级及以上干部。
(三)《关于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<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>的通知》(枣教政督委办〔2021〕32号)学习范围为:全体教职工。
二、学习方式
采取集体学习的方式开展学习研讨。
三、考核要求
本次学习活动纳入对系(院)、部门年度考核,请于10月28日前将学习情况(图片、文稿、会议记录等)报送学院办公室侯田田内网邮箱。学习情况可形成新闻报道刊登到系院、部门网站或学院网站。
附件:1.基层干部坚持实事求是问题调查研究
2.关于严格执行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的实施办法
3.关于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《教育督导问责办法》的通知
学院办公室
2021年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