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枣庄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满意度调查、实地评估宣传活动通知
各系( 院)、部门:
接枣庄市委依法治市办通知,我市进入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 建设示范市评估候选城市。中央依法治国办拟于 4 月份对候选城 市进行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、5 月份进行实地评估。为提高全院 师生对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的知晓率和满意度,动员全体师生全 力支持我市的创建工作,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宣传主题
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,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 市。
二、时间安排
4 月 13 日—5 月 31 日
三、具体安排
(一)切实切实提高全院教职工、学生知晓度和满意率。
1.将市委依法治市办、市司法局“致全市人民一封信”, 在学院网站、公众号等转发。 (责任部门: 宣传部、团委 )
2.学工处通过“校园集结号”向全体学生发送市委依法治市办、市司法局“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”和“枣庄市争创全国法治 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手册”, 同时各系( 院) 要做好全体学 生阅读提醒,做好满意度调查准备。(责任部门: 学工处、各系 ( 院))
3.各系( 院) 、部门通过工作群向全体教职工转发市委依法 治市办、市司法局“致全
市人民的一封信”和“枣庄市争创全国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手册”,并
组织教职工在微信群、 朋友圈转发创建宣传视频和彩页; 此外,院领导、全体教职工
要认真学习”枣庄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手册”, 以备实地评估
环节抽考。 (责任部门: 各部门、各系( 院) )
(二)广泛开展校内宣传。
通过在校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标语 口号,在学院大门、 办公楼大门前摆放宣传展板,在宣传栏悬挂创建宣传标语横幅、 张贴创建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,持续营造浓厚热烈的宣传氛围。 (责任部门: 宣传部、办公室、团委)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站位勇担当。各系( 院) 、各部门要根据通知分工 要求,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形式广泛开展宣传、大力营造创 建氛围、切实提高学院师生知晓度和满意率。
(二)强化举措抓落实。各系( 院) 、各部门要根据通知确定 的措施,发动本系统师生积极参与,扩大宣传影响力; 要坚持正 面宣传引导,防止因宣传内容不当引发舆情危机;
备注:
1.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所需电子版宣传视频、 彩页等材料请登录“枣庄法治网”进入“公示公告栏”下载,登 录网址: www.zaozhuangfazhi.net。
2.“致全市人民一封信”和“枣庄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 示范市应知应会手册”随该通知一并转发。
附件: 1.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
2.展板、横幅宣传标语
2022 年 4 月 16 日
附件 1
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
1.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,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 建设示范市!
2.枣庄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,我知晓、我支 持、我参与、我满意!
3.我在枣庄我爱枣庄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, 为枣庄点赞!
4.创建一起来,有您更精彩! 携手推动枣庄争创全国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!
5.枣庄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保障,枣庄争创全 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离不开你我的共同参与!
6.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,奏响共建共治共享 “大乐章”,奋力开创枣庄高质量发展新局面!
7.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,为涅槃重生的枣庄 注入高质量发展新动力!
8.助力枣庄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,争做示范 创建的支持者、宣传者、参与者、点赞者!
9.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,让法治成为枣庄最 显著的城市特质,让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人人共享!
10.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,枣庄每个人都是参 与者、创造者和见证者,也是受益者、共享者和拥有者。
附件 2
展板、 横幅宣传标语
1.弘扬法治精神,创建法治政府 2.全民齐心协力,共创法治政府 3.创建法治政府,优化法治环境 4.大力弘扬法治精神,积极创建法治政府 5.加强法治政府建设,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6.加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,推动枣庄高质量发展
7.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,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枣庄
8.共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,共享法治和谐美好 生活
9.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,奏响共建共治共享 “大乐章”
10.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,我知晓、我支持、 我参与、我满意